圖為口服抗病毒藥物輝瑞Paxlovid。路透圖為口服抗病毒藥物輝瑞Paxlovid。路透

 

新冠肺炎確診者的居家用藥,法定傳染病住院醫療險怎麼賠,壽險公會今(17)日將邀集11家壽險公司總經理會商。據了解,在幾家公司強勢要求下,可能只針對政府公告的抗病毒藥物進行理賠,目前有三種:輝瑞的Paxlovid、默沙東的Molnupiravir、清冠一號。

熟悉此案的壽險公司主管昨日表示,壽險公會今日將討論的新冠確診者居家用藥理賠,有兩種方案,第一案為,新冠肺炎確診者在居家照護期間,服用專為治療COVID-19疾病的藥物,可比照一般住院醫療,予以理賠。

第二案為,以第一案為理賠原則,若民眾僅服用一般症狀緩解藥物,如:退燒、鎮咳等,開放各公司自行決定是否理賠。表面上看起來,這兩個案子並不抵觸,而且第二案比第一案更兼容並蓄。

熟悉內情人士透露,有大型壽險公司擔心,若採用第二案,在市場競爭下,只想用第一案的公司,未來肯定被客戶罵翻,因此希望各公司都能一致採用,相對不利保戶權益的第一案。

壽險公司主管說,不是每位確診的居家照護者,都能服用Paxlovid、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政府公告的抗病毒藥物,尤其是12歲以下的小朋友。當壽險同業把理賠範圍限縮在前述三類藥品時,「有沒有替那些不能使用前述藥品的保戶們想一想、幫他們找一條出路」?

另一家壽險公司主管則是透露,產險業者擔心財務虧損,日趨緊縮保單權益的做法,已經讓不少替產險公司賣保單的壽險公司業務員,以及保經代公司的業務員感到苦惱,因為客戶對他們很生氣,覺得保險公司說一套、做一套、罔顧社會責任,預估整體壽險業5月份的初年保費(FYP)肯定比4月份更難看。

政府防疫政策一變再變,保險業雞飛狗跳,基本用詞都出現錯誤。一家接到壽險公會開會通知的高層昨日感慨,會議通知從頭到尾都用「居家隔離」的字眼,然而居家隔離不等於確診,「居家照護」才是防疫指揮中心公布的確診者的名詞,由此顯見公會人員心頭承受的壓力。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31805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防疫保單近來爭議及近期說法

防疫保單近來爭議及近期說法

 

居家照護申請住院日額理賠如何認定,引發壽險業精算與理賠兩大部門不同調。據了解,部分壽險公司精算部門要求回歸保單契約精神,要中重症達住院程度的居家才能理賠,因此嚴格要求要有問診紀錄,且開立藥方必須是清冠一號、輝瑞的Paxlovid、莫沙東的Molnupiravir(莫納皮拉韋)才可理賠;但理賠部門認為只要有開藥,即便是感冒藥都應理賠,兩派互不相讓,最終決定17日交由11家有防疫保單的壽險公司總經理一起開會討論。

金管會對此表示,住院日額理賠實務準則不用報金管會,由各公司自行公告採用方式,並自行對保戶負責。

11家公司即國泰、富邦、南山、新光、中國、台灣、三商美邦、遠雄、保誠、元大、康健人壽,其餘公司總經理亦可參加,但不參與決議。

金管會在4月19日宣布,已協調產險、壽險公會就防疫保單承保住院日額的部分,居家照護得比照住院日額理賠;壽險業者即反應「茲事體大」,若居家照護者都可申請住院日額保險金,理賠金額將上看千億元,保險局隨即強調「僅限防疫保單」 ,一般健康險仍是以實際入住醫院,才能申請理賠。

5月10日金管會再次強調,無症狀或輕症居家照護得申請住院日額,是依疫情指揮中心分類說法,並不是真的無症狀或輕症,還是要以有醫療行為、用藥,且原本應住進醫院,只是考量醫療量能,轉為在家照護者,才能申請住院日額,交由各保險公司去檢視理賠的標準。

壽險公會本月13日即討論居家照護理賠標準,引起商品精算部門及理賠部門兩派激戰,理賠部門認為只要有居隔證明、醫生看診及用藥,就算醫生是開感冒藥緩減症狀,都可申請住院日額保險金。

但此種說法立即引發精算部門強烈反彈,認為超出保單精算基礎,若只有感冒症狀並不需要住院,要求用藥必須是限制清冠一號、Paxlovid、及Molnupiravir三種,才能申請理賠,若以後疫情指揮中心有新認定新冠肺炎專用藥,亦可加入理賠範圍,但目前僅限領有這三種藥物的保戶才能申請。但理賠部門認為,這樣會引起爭議。

由於雙方無法取得共識,只好決定17日交由11家公司總經理投票表決,並負決策責任。

 

工商時報,彭禎伶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20517900016-420101

 

居家隔離新制「0+7」今(17)日上路, 居家隔離條件放寬牽動防疫保單理賠,產險業者表示,防疫險是否理賠隔離定額補償金,仍以隔離通知書為準。換言之,如果是屬於「0+7」對象,由於未有隔離事實、沒有收到隔離通知書,就不予理賠,國內前五大防疫險銷售業者富邦產、國泰產、新安東京海上產、和泰產、兆豐產,財務將大大減壓。

依照目前產險業預估,每確診一人,大約會有三人陪同隔離,假設隔離率為20%,前五大防疫險保單銷售最大的產險公司,將承受18~300億元不等的理賠損失,而新制上路後,依照目前施打第三劑疫苗的普及率約62%計算,則可減少62%的支出,前五大公司分別減少賠償11億~186億元不等,大大紓解理賠量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調整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對於完整接種三劑疫苗,民眾免居家隔離,但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如需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也就是從原先的「3+4」改為「0+7」;但未打滿三劑疫苗者,仍維持三天居家隔離加四天自主防疫的規範。

隨著居家隔離條件放寬,牽動防疫保單理賠,引起民眾關注隔離定額補償是否會理賠。產險業者表示,以防疫保單條款來看,大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因而接受隔離處置者,才會依保險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另名產險主管強調,防疫險是否理賠隔離定額補償金,仍以隔離通知書為準,主要是「0+7」並非是隔離處置,而是自主防疫,因此在此前提下,民眾無法拿到隔離通知書,因此屬於「0+7」新制的民眾,保險公司確實不予理賠。

不過,如是未完成接種三劑疫苗者,仍維持原先的「3+4」方案,該名主管指出,由於這類對象確實有三天的居家隔離事實,亦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因此仍會啟動理賠機制。

業內人士指出,居家隔離條件鬆綁,防疫保單的理賠承壓較小,「財務負擔將會明顯降低」;產險主管則認為,在過去防疫政策下,一人確診可能匡列多人隔離,呈現倍數成長,如今政策逐漸放寬,亦減輕產險公司的財務壓力,但確診人數居高不下仍是一大隱憂。

https://tw.news.yahoo.com/%E5%B1%85%E9%9A%940-7-%E7%94%A2%E9%9A%AA%E7%90%86%E8%B3%A0%E6%B8%9B%E5%A3%93-223340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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