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金檢發現台新銀保代業務員有代替客戶填寫保險文件、且有不實代填的狀況,認為影響消費者權益且違規時間長,祭出90萬罰鍰。這也是台新銀保代過去七個月來,吃的第三張罰單,合計已吞下690萬元罰鍰。

金管會官員說,這是金檢保險公司發現台新銀保代業務員,有三大缺失,一、代客戶填寫、或勾選「外幣傳統型保單的客戶適合度調查表」、及「保戶投資風險適合度評估表」等表單。

二、業務員所代填寫要保書文件有勾選不實,三、客戶反映業務員未詳細說明商品。金管會認為影響保戶權益且違規時間長,因此開罰90萬元。

金管會才在去年底,金檢發現台新銀保代一家銷售通路,長達3~4年向安達產和友邦人壽這兩家保險業者,額外多收費破億元,此非常規費用、因時間長又龐大,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追回費用、還對台新銀保代開罰300萬元。

今年6月23日台新銀保代業務員對老人同天解約法巴人壽舊保單、又再投保法巴新保單時,業務員明知保費來源是「解約」卻沒確實填寫,且台新銀保代2020年5月和同年7~10月都有類似缺失,等於短時間「再犯」,開罰300萬元。

再加上這次又因保代業務員有替客戶不實代填情況,合計三次已開罰6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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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19)日公布統計,今年截至7月18日,12家產險累計承保449.2萬件防疫險、保費收入為41.96億元,理賠件數則有71.2萬件,理賠金額達258.12億元,不僅近一周理賠金額大增52.47億元,且今年防疫保單累計理賠金額更是總保費收入的6.15倍之多。

金管會公布防疫險最新銷售概況,國內目前共有3家產險、2家壽險銷售7張疫苗保險商品,其中3張為壽險、4張為產險業銷售的疫苗險。

截至7月18日,一般法定傳染病防疫險承保件數達449.2萬件,保費收入達41.96億元,理賠件數達71.2萬件,理賠金額成長至258.12億元;今年防疫保單累計理賠金額為所收保費的逾六倍。

相較金管會截至7月11日統計,防疫險理賠件數短短一周理賠件數增加14.1萬件,理賠金額亦大增52.47億元,相當於一天理賠7.49億元。

另在疫苗險部分,今年截至7月18日,承保件數達225.5萬件、保費收入9.6億元,理賠件數則突破10萬件、來到10.6萬件,理賠金額也大增至45.95億元;若與7月11日統計相比,理賠件數及金額近一周分別增加2.5萬件、10.9億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472805

 

台北國稅局指出,被繼承人死亡時,由保險公司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徵遺產稅,然而,若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壽險,保險給付仍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實務上,曾有民眾因未將海外身故保險給付100萬美元併入遺產總額申報,最終被國稅局補徵加計罰鍰共約新台幣540萬元。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指出,依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得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徵遺產稅,但以該壽險契約適用保險法第112條規定者為限。

台北國稅局說明,若被繼承人在生前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則無法適用保險法第112條規定,從而不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

台北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A生前在境外B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並指定子女2人為受益人,A於2020年3月間死亡,子女取得身故保險給付美金100萬美元,但未將這筆保險給付金額併入遺產總額申報,經國稅局補徵遺產稅約新台幣300萬元,並裁處所漏稅額0.8倍罰鍰、約240萬元,連補帶罰共約540萬元。

台北國稅局呼籲,被繼承人生前如果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人壽保險,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應如實申報該項保險給付金額,如經查獲有漏報情事,將依規定補稅處罰。

台北國稅局表示,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及補繳所漏稅額者,可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647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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