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普遍會投保的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都是保障事故後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賠給對方」,想要加強自己的人身保障,可以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但駕駛人傷害險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還是強制險,保障範圍大不相同,規畫保單時務必了解清楚再下手。
曾姓婦人2018年時向產險公司投保車險並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附約,保險期間為1年,約定在附約有效期間內,騎乘被保險機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死亡或殘廢時,產險公司應依約給付死亡或殘廢保險金200萬元。
曾婦在保障期間內騎車發生事故,經治療後致成左腕關節永久喪失機能,符合給付比例為40%的殘廢程度,要求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80萬元(200萬元×40%)、傷害醫療保險金6萬元、自費骨板醫材費2萬元,共計88萬元。
曾婦一直認為自己的駕駛人傷害險附約是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但她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時被拒賠,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是「附約係附加於強制責任險」,不保障二車以上的交通事故。曾婦認為保險公司以「並無保障缺口」為由拒絕理賠請求,是變相限縮保單承保範圍,逃避應負的契約責任。
保險公司反駁,曾婦投保附約的契約名稱為「機車強制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可認定所附加的主契約為機車強制責任險;附約第1條承保範圍已明定對於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責任險」被保險機車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死亡、失能或受有體傷時,保險公司依約定負賠償責任。但曾婦發生的事故是與另一輛機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並非僅涉及被保險機車的單一機車交通事故,非該張附約的承保範圍。
判決書記載,保險附約第1條已訂明承保範圍是對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被保險機車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人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對受益人負賠償責任。
至於何謂單一機車交通事故,保險附約雖無明確約定,但考量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立法目的,是在保障車禍導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時的被害人求償權益,因此當兩車相撞時,駕駛人如受有體傷,可向彼此的強制汽機車責任險請求賠償,並無保障漏洞。
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是被保險人駕車自撞,因沒有對方的強制責任險可供求償,被保險人所受的人身傷亡只能自行承擔,而為保障缺口,因此設計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附加駕駛人傷害條款,讓被保險人在未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仍能就體傷、死亡損害獲得賠償,以減輕被保險人遭遇意外的財產負擔。
曾婦發生的事故是與另一名騎士發生擦撞,不屬「單一機車交通事故」,一、二審法院皆認為,因這場事故不屬於保險附約承保範圍,曾婦不得請求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全案確定。
資料引用於 : 商周財富網 | 記者李瑞瑾 | 2022.03.28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3007472
產險業者預估,未來解封後,出國民眾對旅平險需求將大幅提高。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後疫情時代,國旅出現一波因報復性消費所造成的成長,帶動旅平險買氣,產險業者預估,未來解封後,出國民眾對旅平險需求將大幅提高,雖無法短時間恢復到疫情前水準,但仍會逐步回溫。
新光產險表示,若日後國境解封,部分民眾可能因長時間未出國,積極規劃海外旅遊。在國外疫情仍未趨緩的情況下,民眾將提升海外突發疾病的需求,另班機延誤的可能性也會受當地疫情影響而上升,因此投保不便險的比例預計也會較疫情前高。整體而言,旅平險的需求量雖然無法短時間達到疫情前標準,但會逐步回溫。
國泰產險指出,部分國家逐漸放寬出入境防疫管制,只要入境前持陰性檢測結果、完整接種三劑新冠肺炎疫苗者,入境即可免檢疫、隔離,未來更可望吸引國內民眾前往海外旅遊,目前只差返台入境檢疫期間的放寬,就可點燃民眾出國旅遊的慾望,相關旅遊業者也蠢蠢欲動,預估解封後出國的民眾對於旅平險的需求也會大幅提高。
富邦產險建議,民眾對於未來國外旅平險的規劃,更應著重於海外突發疾病保險與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出發前可參考旅行地區的消費水平,若是歐、美、日等醫藥費較高的國家,醫療保額最好能有100萬至150萬元。
另在緊急救援費用保險也應一併考量,國外一旦發生緊急事故需要醫療協助或轉送回國時,如只有海外緊急救援服務恐不夠用,費用動輒百萬元,對一般民眾難以負擔。
資料引用於 : 經濟日報 | 記者紀佳妘| 2022.03.28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198102
金管會公布績效優良獲獎勵之保險業者名單,其中,18家壽險可獲核准制商品得改採備查制之獎勵。(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公布2021年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辦理微型保險業務」及「投資五加二新創產業及公共建設」之績效優良獲獎勵之保險業者,其中,18家壽險公司獲「核准制商品」得改採「備查制」之獎勵。獎勵件數最多為台灣人壽、中國人壽及南山人壽,同為6件。
首先,在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績效優良者,根據金管會公布名單,包括:臺銀人壽、台灣人壽、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三商美邦人壽、第一金人壽、合庫人壽、全球人壽、國際康健人壽、友邦人壽、法國巴黎人壽及安達人壽等14家壽險公司。
其次,在「辦理微型保險業務」績效優良者,有台灣人壽、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及富邦人壽等6家壽險公司,以及兆豐產險、富邦產險、泰安產險及國泰世紀產險等4家產險公司。
另外,「投資五加二新創產業及公共建設」績效優良者,計有台灣人壽、國泰人壽、中國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遠雄人壽、宏泰人壽、台新人壽及全球人壽等9家壽險公司。
保險局指出,為使保險充分發揮保障功能、提供國人適足人身保險保障及鼓勵保險業推動微型保險業務,金管會實施「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及「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對辦理績效符合一定條件之業者,給予「核准制商品」得改採「備查制」辦理之獎勵件數、定期公布辦理績效優良之公司名單及相關申請案優先審查等獎勵措施。
另外,為引導保險業投入政府政策扶植推動之綠能科技、亞洲矽谷、生技醫藥、國防產業、智慧機械、新農業及循環經濟等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及國內公共建設,對於投資五加二新創產業及國內公共建設績效優良之業者,亦給予核准制商品得改採備查制辦理之獎勵件數。
金管會指出,壽險公司共有18家符合上述獎勵條件,分別給予各該公司1件至6件之獎勵件數。從統計數字顯示,合計獲得獎勵件數最多為台灣人壽、中國人壽及南山人壽,同為6件。
金管會保險局強調,今年度仍將持續加強宣導,鼓勵保險業推動該等保險商品並提醒民眾規劃適足保險保障;並持續鼓勵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共建設及與五加二新創產業建立長期夥伴關係,協助五加二新創產業取得營運所需資金。
資料引用於 : 自由財經 | 記者王孟倫 | 2022.03.29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874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