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隨著防疫逐步鬆綁,國人的休閒活動也逐漸恢復正常,產險業者指出,多數民眾都有投保旅平險的概念,但若從事馬拉松、海域活動、登百岳等特殊劇烈性運動或活動,若沒有投保特定活動綜合保險或海域綜合保險,恐衍生理賠爭議,出現「不理賠」的窘境。
2023年臺北超級馬拉松上週五(10日)於臺北花博公園舉行,今年因防疫政策鬆綁,各國選手紛紛來台參賽,連續第3年為選手們規劃保險的兆豐產險提醒,民眾從事劇烈性運動時,因產生的風險與一般活動不同,建議民眾選擇投保「特定活動綜合保險」,避免發生意外時衍生理賠爭議。
產險業者指出,一般的旅平險或意外險的保障範圍,僅限旅遊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失能或死亡及醫療保障。但如果民眾從事的是海域活動、登山活動,或是馬拉松等活動,因發生意外的風險與一般的旅遊不同,有些產險公司的旅平險保單,會將上述特定活動列入除外、不保事項。
兆豐產險以該公司的「特定活動綜合保險」為例,承保項目包含馬拉松、超級馬拉松、飛行傘、攀岩、3000公尺以上登山或職業商演等特殊活動或競賽,如發生凍傷、中暑、熱衰竭等意外事故,都在承保範圍中。
此外,「特定活動綜合保險」還包含旅行不便險及國內急難救助,旅程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或食物中毒都能獲得保障。
泰安產險也鎖定愈來愈多國人喜愛登山、玩水等需求,提供「海域活動綜合保險」及「登山綜合保險」,其中「海域活動綜合保險」的保障活動,包括衝浪、獨木舟、泛舟等海域活動;登百岳等登山活動則建議投保「登山綜合保險」,承保範圍均包含意外傷害事故及特定事故,給付項目則涵蓋身故失能費用、實支實付的醫療費用及緊急救援費用。
泰安產險解釋,從事登山或海域活動,可能發生的事故,常是因高山病、潛水夫病、中屬等特定事故所引發,一般意外險的保障範圍並未涵蓋,但登山及海域險針對上述特定事故所造成的理賠均可賠付,可避免旅平險可能產生的理賠糾紛。
兆豐產險提醒,民眾可依據自身從事相關活動的時間來投保,以台北超級馬拉松為例,本次賽事48小時的參賽者,保費僅需約新台幣266元起,即可獲得完整的保障
長榮航勤不滿年終僅有1個月,在元旦有151人臨時集體休假後,由於桃園航勤不排除在春節連假期間發動大規模罷工爭薪資福利,產險業者表示,只要符合理賠規範,旅綜險及旅行不便險將會理賠「罷工」所造成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者行李損失等;不過,長榮航勤元旦期間是屬於「集體休假」,並非「罷工」。
即使長榮航勤這次不是「罷工」,國泰產險、新光產險均表示,海外旅行不便險「班機延誤保險」項目,預定搭乘「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4小時以上即符合理賠範圍,保戶可準備證明文件,經確認符合條款且未屬特別不保事項即依約賠付。
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罷工」理賠規範,富邦產險說明,於罷工事件發生前已完成投保者,或已在海外旅程中的被保險人,因罷工事件造成預定搭乘班機延誤或因班機取消,且於賠償責任期間內繼續原預定行程,仍搭乘「原訂」班機或改搭「其他」班機,延誤達4小時以上者,將依承保項目的約定負賠償之責。
也有產險公司以「進入海關」起算,入關後延誤4小時以上,才會啟動理賠機制,保戶要細看理賠條款。至於行李延誤,富邦產險表示,若被保險人已於海外旅行,其託運行李因航空業者處理失當,導致被保險人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仍未領行李,產險公司依約給付行李延誤保險金。
行李毀損部分,富邦產險和安達產險均指出,「行李箱內」的個人物品,若因航空業者處理失當導致毀損或滅失,將依約給付行李損失保險金;但行李箱、手提箱本身毀損,不在理賠範圍。
工商時報,黃惠聆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104000108-260202?chdtv
許多酒駕累犯者常以沒工作、沒車沒房、沒存款等理由故意不繳清高額罰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直接從「保險保單」下手,直接扣押可請領的保險金或強制解約來清償罰鍰。有酒駕拒測的民眾擔心繳了多年保費的保單遭解約、未來的保險金泡湯,乖乖繳清9萬元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表示,為配合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案件專案」,對於滯欠罰鍰的義務人絕不縱放,除一般民眾所熟知的執行存款、薪水,查封房屋、車子等,連義務人可請領的保險金也可扣押,甚至連義務人購買的保險保單,可於核發執行命令強制解約後,執行該保單價值準備金清償罰鍰。
鍾姓男子是酒駕累犯,不但拒絕酒測且沒有機車駕照,遭罰36萬9千餘元,鍾男表示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無薪資、更無存款可執行扣押。執行官一查,鍾男曾購買保單,高雄分署立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險,經人壽保險公司陸續回復扣得保險給付,收取後目前入帳79277元。
王姓男子因酒駕拒絕酒測遭罰9萬元,被扣押兩件保險契約後,因怕被解除保險契約,立刻至高雄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梁姓男子因無照駕駛,5年內第2次酒駕被開罰9萬元,另一案又因拒絕酒測再度被開罰9萬元,執行官查到他曾購買某人壽保單,立刻發文扣得保險金85500元。
高雄分署表示,過往民眾誤以為保險契約不會被強制執行,但這已經是過時的觀念,除了原本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給付之保險金可扣押外,更可以核發執行命令強制解除保險契約,執行解約後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202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包括行政執行分署)於必要時,可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保險契約非基於社會公益之保險制度,要保人在符合保險法之規定下,可將該保險契約讓與或繼承,並不具備一身專屬性。要保人基於保險契約請求返還或運用保單價值的權利為其所有的財產權,就能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未繳納之罰鍰應盡速繳納,勿使繳納保費多年之保單遭到解約,造成將來可請領之保險金泡湯,得不償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223001569-2604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