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現行財務報表的金融資產是依IFRS9按公允價值衡量,利率上升會引起資產價值反向下跌而反映於財務報表;但是保險負債因尚未實施IFRS17非以「現時利率」衡量,這種資產降、負債應降而不降的「會計配比不當」,在上半年美國急遽升息3%的影響下,我國全體壽險業的海外投資資產今年前九個月已經蒸發超過兆元,導致淨值比低於「資本不足」3%標準的壽險公司共有七家,包括國內壽險龍頭及數家知名壽險公司。

由於美國未來幾個月內仍計畫持續升息,到年底結算勢必有更多壽險公司面臨「資本不足」的保衛戰。但是平心而論,由於死守會計準則未能允當表達負債業已下降的事實,讓全體壽險公司都面臨不該那麼嚴峻的嚴峻考驗。

金管會在10月4日召開研商「金融資產重分類方案」會議,會研基金會董事長王怡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代表、台大及東吳四位會計教授都贊同壽險公司可按IFRS9第4.4節資產重分類的規定處理。但是隨後有身兼靜宜大學教授與省公會副理事長、會計師蔡家龍,以及就讀於政大風管所的台大會計系畢業生投書媒體認為此舉是踐踏IFRS、違背會計公報。孰是孰非,攸關保險公司與1,600萬壽險投保人權益。

反對重分類者皆援引第B4.4.3段「下列情況並非經營模式之變動:(a)與特定金融資產有關之意圖變動(即使於市場狀況有重大變動之情況下)。…」,主張公報寫得明明白白美國升息導致債券市價的劇跌,非屬經營模式變動的範圍,不得辦理重分類。但是反對者忽略了「特定金融資產」的「特定」二字,如果只是因為英國公司債的債券投資未實現損失超過一定金額就重分類,有操弄損益的可能。

但是,面臨美國聯邦基準利率數十年未曾一見的急遽上升,公司認為未來已較難透過債券買賣來達到較佳的投資績效,經營模式應改為以持有債券收取債息至到期日為主,後續投資績效的預算編列也不會包括有公債以外其他債券投資主動出售的資本利得。因此,壽險公司若將美、歐、日本等各國的公司債,大量性地重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確實屬於整體債券投資經營模式重大而且不頻繁變動,自不在公報禁止「特定」金融資產重分類的範圍之內。

反對重分類者亦援引B4.4.1作為反對的理由。B4.4.1前段規定「…此種變動(重分類金融資產)預期極不頻繁。…因此,僅於企業開始或停止進行對其營運具重大性之活動時,始將發生企業之經營模式變動;例如,企業取得、處分或終止業務線。」應該注意的是,這裡並沒有排除「例如,企業取得、處分或終止業務線」以外的其他經營模式變動亦可重分類的明文規定。

因此,壽險公司可否因美國數十年來罕見的大幅度利率上升而改變其管理金融資產的經營模式,應由自家企業管理階層來作決定,並獲得簽證會計師認可,則據此所辦理的金融資產重分類與現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並無不相符之處。

曾有立委認為重分類等於破壞會計制度。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於答覆時曾經強調「升息是一個不正常情況,面對這樣一個變局,金管會有責任穩定整個保險市場、穩定金融市場」。本文亦呼籲各界應正面看待由公司董事會視其經營模式是否合於IFRS9的規定,而決定其是否採行資產重分類的自救措施。

(作者是台灣大學會計系教授)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6676292

 

金管會保險局今(7)日開出3張罰單,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和中信銀行合計挨罰240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戴瑞瑤攝影金管會保險局今(7)日開出3張罰單,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和中信銀行合計挨罰240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戴瑞瑤攝影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開出3張罰單,國泰人壽資訊作業系統建置與功能設計違規,挨罰新台幣60萬元,富邦人壽在投資型保單專案金檢被揪出缺失,挨罰60萬元,中信銀行因保代業務違規,挨罰120萬元。

保險局發現,中信銀客戶申請貸款後又申請投保保單,並授權以信用卡扣繳保費,在貸款撥貸後再繳交信用卡費,且房貸轉介人員與保險業務員為同一人,但業務員在業務員報告書卻沒有據實填寫保費來源。

因此案涉及消費者權益,且中信銀2019年9月16日曾因未落實審核業務員報告書遭金管會處分,保險局決議核處中信銀1個月內研議及強化保費資金來源檢核機制,並開罰120萬元。

中信金代子公司中信銀行發布重訊表示,將依金管會意見進行改善,對公司營運無影響。

至於國泰人壽裁罰案,保險局說明,國壽客戶關係管理系統所建置的「主管推薦」功能,因系統設計不當且沒有任何管控措施,導致業務單位主管可透過此功能指示旗下業務員對已投保現有保險商品保戶推廣特定保險商品,並發現有業務員推薦客戶「解舊買新」的具體違規案例。

其次,國壽為辦理內部業務競賽所建置的資訊系統,沒有控管內部人員查詢客戶資料權限,使公司業務員及其主管可查詢非經手案件的客戶資料,且對於系統上顯示經去識別化客戶姓名,使用者僅需點選特定選項即可顯示客戶全名。

針對國壽辦理內部資訊作業系統建置與功能設計違反保險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險局開罰60萬元並限國壽1個月內改正。

保險局對富邦人壽辦理投資型保單專案金檢時則發現,富邦人壽對客訴事件沒有充分瞭解,就逕以銀行通路與保戶談妥的和解內容以融通方式辦理契約撤銷,沒有依合約約定釐清公司與銀行通路間責任歸屬,不利銀行通路招攬品質控管。

此外,富邦人壽辦理客戶商品適合度作業,問卷分數配置及問項設計不夠妥適,保險局決議開罰富邦人壽60萬元並予以糾正。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670845

 

金管會保險局今宣布,網路投保再度放寬,開放2險種可以網路投保,包含日額型住院醫療險、投資型年金險,各保險公司系統準備好就可上路。對民眾來說,未來藉由保險公司的線上投保,就能購買到基本的住院日額保障。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9月29日已再度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為讓民眾有更快速且方便規劃醫療保險保障的投保管道,網路投保的人身保險商品種類,新增「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同時也新增「投資型年金保險」。

其中針對日額型住院醫療險,為防範道德風險及逆選擇發生,保險局規定,網路投保日額型醫療險有保額限制,針對保險公司新客戶首次網路註冊投保,單一保險公司保額限2000元,所有保險公司最高保額4000元;保險公司既有客戶線上買日額型醫療險,單一公司保額最高4000元,所有保險公司最高可達保額6000元。

日額型住院醫療險的網路投保,產、壽險業都可以銷售,但產險業銷售基本上只能是一年期且不保證續保,部分產險公司有條件申請下可以賣3年期以下,同樣也是不保證續保;壽險業則可賣長年期的。

據保險局統計,今年前8月網路投保新契約保費收入達24.94億元,比起去年同期18.31億元成長,雖然近年旅平險的網路投保減少,但網路投保仍持續上升中。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666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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