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賠太多 金管會祭二措施救產險

產險業成今年最「慘」產業,金管會20日宣布,祭出二項財務紓困措施,一是產險公司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遞延所得稅資產」由逐年認列改全額一次認列;二是防疫保單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理賠的自留理賠金額,可減計保險安定基金提撥金額。

二項措施以第一項影響最大,估計可為產險公司增加100億元左右的自有資金,降低部分增資壓力,第二項則是減少部分費用支出。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這次是對產險公司紓困,若壽險公司亦有疫苗險等融通給付部分,亦可以適用。

金管會表示,因為防疫保單理賠持續增加,保險公司除辦理現金增資外,近日透過產險公會向金管會陳請協助,為安定保險市場及維持保險業務經營量能,就業者財務面提供二項協助措施。

第一項是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遞延所得稅資產」由逐年認列計入RBC認許資產,放寬為全額認列計入,依據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可將虧損在未來10年內自當期純益中扣除後,再核課營所稅。現行RBC規定僅得逐年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考量依稅法未來10年內可與盈餘互抵,若經簽證會計師簽證其遞延所得稅資產應可在未來10年實現,具有未來經濟效益,同意將防疫保單損失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全額認列RBC認許資產。

例如某產險公司因防疫保單產生的虧損金額為新台幣100億元,以營所稅邊際稅率20%計算,預估可扣抵的營所稅約有20億元,該產險公司參考過去10年獲利情形預估,未來10年約有80億元盈餘,估計防疫保單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16億元,可全額認列RBC認許資產而增加自有資本。

第二項措施是自今年8月1日起,保險業在防疫保單理賠時,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自留理賠金額,可減計保險安定基金提撥金額。

疫情指揮中心4月8日公布,將確診者依輕重症進行分流照護,以居家照護保留醫療量能,保險業對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有經醫師診療等醫療行為者,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

保險業者依保險法提撥安定基金,由業者逐年提撥,目前產險業提撥比率約為千分之1.8至千分之2.3,一年約繳3.84億元。金管會將允許產險業自今年8月1日起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給付的金額,減計各公司安定基金差別提撥率,最低不得低於千分之1,其差額用來彌補融通給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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