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保防護網 擴至戶外教育

111學年度的全國學生團體保險(簡稱學保)由國泰人壽連續第六年承保,今年新增「戶...111學年度的全國學生團體保險(簡稱學保)由國泰人壽連續第六年承保,今年新增「戶外教育」身故及失能保障。圖為阿里山林鐵列車停靠竹崎站。記者盧逸峰/攝影

 

111學年度的全國學生團體保險(簡稱學保)由國泰人壽連續第六年承保,今年新增「戶外教育」身故及失能保障,前者身故給付300萬元、後者按失能程度最高給付300萬元,比一般身故及一般失能的最高100萬元還多。

 

學保的被保險人為幼兒園到高中職學生,目前約300萬人,教育部採強制納保,保費政府負擔三分之一、家長負擔三分之二,今年保費不變,還是525元,上學期繳175元、下學期再繳175元,但多了戶外教育的保障。

國泰人壽表示,戶外教育指,包含所有運用戶外及課室外環境進行的教學活動,保障內容為學生參與戶外教育時,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或失能,身故給付身故保險金300萬元,失能者則按程度給付失能保險金,最高以300萬元為限。

學保的保單條款明定,戶外教育是指,學校或教保服務機構,依教育部戶外教育相關法令規定訂定實施計畫,經學校或教保服務機構核定通過,於學期期間或教保活動課程實施時間,在校園以外或教保服務機構以外的場域進行教學活動。但不包括非戶外教育核定計畫的活動起迄時間、活動區域地點,或未實際參加戶外教育。

國泰人壽舉例說明,某國中一班級因課程需求,依據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申請到阿里山實施戶外教學,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假設學生遭受意外事故而身故,可申請戶外教育身故保險金300萬元。

相反地,假設某高中同學參與校外教學活動,第二天行程預定到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但因學長私下找該同學到台南某地區遊玩、並非教學活動安排的地點,假設同學不慎發生車禍身故,將無法申請300萬元身故保險金,但仍可申請一般身故保險金100萬元。

家長需留意的是,假設孩子因為同一事故,先失能、再身故,根據學保的保單條款規定,如果被保險人是在事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身故,已經領取的失能保險金,必須從身故給付中扣除。

另外,學保對失能採限額給付,最高100萬元的一般失能保險金,及最高300萬元的戶外教育失能保險金,兩者必須合併計算,最高以300萬元限。

 

2022-09-05,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65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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