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上半年淨值大跌,對於媒體評論「監理寬恕」為肇因源頭,金管會提出3點說明反駁,指出上市櫃公司2018年即全面接軌IFRS 9,並由保險業者自行選擇資產會計分類,已提醒留意淨值波動,且目前各國尚未實施IFRS 17,在參考各界意見後才決議延後3年接軌。
金管會說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自2013年全面採用以來,採取逐號公報認可制,主要市場均在2018年採用接軌IFRS 9。考量部分上市櫃公司有將金融業編入合併財報,為避免會計制度不同增加帳務處理成本,才決定金融業與國際同步接軌IFRS 9。
而接軌IFRS 9時,保險業資產面和負債面未同步以市價衡量,可能產生會計處理不一致問題,故業者可依規定自行選擇,將金融資產採取下列3種分類認列,包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PL)、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OCI)、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
金管會說明,若保險業者將持有金融資產列入PL項,金融資產每季市價變動將影響當季損益。若列入OCI項,金融資產每季市價變動雖不影響當季損益,但會影響當季淨值。若列入AC項,因不須每季認列市價變動影響,可降低對淨值的可能影響。
為避免壽險業者在低利率時期,透過處分列入OCI項下的債券實現短期獲利,卻造成資產與負債不對稱,影響對保戶的長期承諾,金管會已規定業者對於未到期債券的處分損益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並在到期前逐年攤銷釋出、作為可分配盈餘運用。
由於將大量金融資產列入OCI項下,每季市值波動均會影響當季淨值,金管會強調,先前已多次提醒保險業者,在衡量選擇金融資產分類時,應考量對淨值波動的可能影響,選擇適切的會計政策及資產重分類等方式,以降低會計處理不一致的影響程度。
最後,負債面亦採市值衡量的IFRS 17,由於實務執行困難及複雜度高,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決議延至2023年生效,意即目前各國均尚未實施,而各國保險業均有資產及負債評價不一的問題。
鑒於IFRS 17對保險業影響重大,包括資訊系統修改、歷史資料蒐集、商品策略調整等準備工作眾多,金管會在參考各界意見後,決議延至最快2026年再接軌實施,在先觀察國外實施狀況後配合國情適度調整因應,也給予業者較充足準備時間完善各項準備工作。
時報資訊,林資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802000934-260410?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