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即將上路!低於基本薪資 63 萬名勞工受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5 月 1 日即將上路,針對勞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的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影響約 63 萬人,加上原投保 45,800 元的勞工、經理人及雇主,共計影響約 272 萬人。

104 人力銀行資深副總經理暨人資長鍾文雄表示,最常見如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等情境,法官通常都會根據個案個別認定,建議企業根據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 17 條所述 9 項不認定為職業傷害的正面表列狀況以外,請假天數認定可請勞工至公司合作醫院提出公正客觀的診斷證明書,或根據公司過往處理經驗由職護跟健康管理師提出公傷病假天數認定建議,兼顧情理法。

災保法調整三大好處: 

  1. 擴大納保對象:事業單位不論勞工人數,特別是原本未滿 5 人企業也強制加保,保險費皆由雇主負擔,到職當日即生效,即使老闆沒加保,勞工發生職災,一樣有給付保障。
  2. 提升給付保障: 職災月投保薪資上限為 72,800 元,下限為基本工資 25,250 元,較原先勞保最高僅 45,800 元提高近 6 成,同時擴大傷病給付,失能及遺屬年金也從年資計算改為依失能程度及投保薪資計算,對勞工因職災無法工作更友善。
  3. 小額保費,大額保障:若以基本工資投保,職災保費僅銅板價即享保障,勞保局 5 月 1 日將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保費雇主全額負擔,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完整的逕調被保險人資料可在 5 月份保險費繳款單取得。

鍾文雄指出,勞工因職災無法工作,除了勞保傷病給付,原領工資及醫療費等補償都算可抵充金額,團體保險可以抵充雇主責任,建議企業先完成 4 月薪資結算,系統 5 月 1 日起可設定公司職災負擔金額調保等作業,如未依法幫員工投保,可處 2~10 萬元罰鍰,提醒企業須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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