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保最快8月開放申請 金融科技董事至少一席

純網路保險公司將於今年8月起開放申請、11月截止受理,金管會今(21)日預告修正四項法規,明定純網路保險公司應兼有金融業發起人及金融科技專業發起人,而董事成員應有半數以上具有保險業或金融科技專業領域的資格,其中至少有一席金融科技董事,其資格條件須有副理以上5年的工作經驗。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目前已完成對外意見徵詢並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及公聽會,金管會研擬「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及「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等四項法規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為60日,原則上將於8月受理申請、11月截止。

為確保純網保具金融專業管理能力,純網路保險公司的發起人及股東,應有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商、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公司,持股應占實收資本額40%以上,且至少應有一保險公司或設有保險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占逾25%。

純網路保險公司應有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無線通訊業務等具金融科技專業的發起人,並應提出成功的業務經營模式,同時也明定應有半數以上董事具有保險業或金融科技專業資格,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符合保險業負責人準則所定的資格,且至少有一人符合從事金融科技領域工作五年以上、曾任總公司副理以上,即是金融科技董事至少要有一席。

林志憲指出,與專家學者討論後,希望範圍不要太侷限,主要借鏡不同領域成功經驗,界接到保險業亦是好事,因此如電信、電商平台等業者,在認定上儘可能放寬。

此外,純網路保險公司不得有業務員,亦不得透過保經代銷售保險商品,同時也明定純網保除設置總公司及客戶服務中心外,不得設立其他實體營業據點。林志憲說,目前對服務中心據點的數量並未限制,但客戶服務中心不得從事銷售或招攬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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