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反覆,餐飲提供外帶外送已成常態,南山產物建議,餐飲業者要同時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才能打造完整的風險防護網,確保營運不受一時的疏忽或意外而蒙受損失。許多消費者與餐飲業者以為,餐飲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加保食品中毒附加條款,就可轉嫁食品中毒的風險,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僅限營業處所內,並不保障外帶餐飲所導致的食物中毒風險。
南山產物表示,產品責任保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差別,主要在於產品責任保險是保障因產品缺陷,如因食材污染導致顧客食物中毒、外帶包裝設計不良導致顧客受傷,或使用說明未標示清楚而導致意外發生等風險,而需負擔賠償責任;公共意外責任險是保障在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才能將內用、外帶食品的風險一併納入保障範圍。
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是餐飲業強制性保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有相關規定,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等。詳細資訊查詢南山產物官網,客服專線(0800)020-060。
資料引用於 : 經濟日報 | 記者孫震宇 報導 | 2022.02.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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