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不當銷售 永豐銀遭罰1,800萬

管會1日宣布,經檢舉及金檢發現永豐銀勸誘客戶融資買理財商品、辦理房貸時搭售房貸壽險,以及不當銷售保單等三大缺失,開罰1,800萬元,且永豐銀總經理莊銘福停職三個月、總行通路最高主管歐陽子能停職六個月,同時停止新承作委託投資海外債券及自行房貸壽險各六個月,停賣壽險保單一個月,改善經金管會認可後,才得重新辦理。

同時,金管會亦要求永豐銀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自10月開始增提0.36倍作業風險,約是要增提20多億元,否則永豐銀資本適足率將減少0.22個百分點。永豐銀表示,尊重主管機關指正,並將持續落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這是近三年來銀行因理專缺失被重罰的第四案,且都有停止職務或業務及加計作業風險。

林志吉表示,自2020年8月至去年7月金管會陸續接獲相關檢舉,有外部檢舉亦可能有內部人投訴,經永豐銀稽核單位查核結果,發現的確有勸誘客戶以融資方式購買理財商品,加上2020年至2021年間金管會對永豐金及永豐銀行金檢發現,銀行有未落實執行理財專員輪調制度、辦理房貸搭售房貸壽險保單、有不當銷售保險商品。

金管會列舉永豐銀缺失,一是未完善建立內控制度,即沒有訂定妥適的金融商品銷售策、未建立以風險為導向的理專獎酬制度、未建立合理理專輪調制。

其次是未落實內控制度,有誘勸客戶貸款投資的情況總行對民眾檢舉案處理欠妥。銀行局認為這次缺失是長期金融商品銷售文化及偏重業務績效,永豐銀總經理莊銘福同時是人評會主席,沒有導正紀律,未善盡督導之責,所以被停職三個月。

 

工商時報,彭禎伶 、 魏喬怡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0902000095-2602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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