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投保強制車險 5年期保費1,990元

國內微型電動二輪車有新規,金管會今(12)日表示,配合強保法修正,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車險,以新車投保期間為5年來看,保費1,990元,平均1年保費僅400元,目前已完成5項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期預告60天,預計第四季一定會上路。

金管會配合今年6月15日修正公布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稱強保法),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稱強制車險),已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等5項子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預告期為60天。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取得國內合格標章的電動二輪車約有60萬輛,但部分舊的電動二輪車已淘汰,因此推估實際數字將會比較少,但每年估有8萬輛新的電動二輪車,須投保後才能拿到牌照,若以後未續保的話,可處罰鍰750至1,500元不等,至於現有的電動二輪車則有2年過渡期,讓民眾盡速投保,超過期限未投保也會有處罰。

林志憲表示,由於金管會的強保法與交通部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須相互配合,且有配套須一同上路,如相關系統須測試,以今年11月上路為目標,最慢年底施行沒問題。

另為便利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的投保,新車投保期間為5年,主要是考量5年期保單可減少投保、續保作業等附加費用成本,以一年保費539元,5年期保費1,990元,平均1年保費僅400元,可減輕民眾負擔,且可避免民眾因保險中斷而遭處罰及註銷牌照;另輔以期間內車輛報廢時,保險公司可予退費的機制。

金管會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承保範圍後,將有助於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所造成傷亡的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以及有投保強制車險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可將其應負的賠償責任,於強制車險的理賠範圍內移轉給保險公司承擔,以減輕自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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