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產、兆豐產重複投保爭議 保險局長一口氣說明白

防疫險之亂延燒,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再次親上火線,於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近期所有爭議,包含富邦產、兆豐產等產險公司重複投保爭議,引發產險公司商譽危機。施強調,防疫險無關複保險問題,已核保不管投保幾張都要負責,現在主要是在各公司基於自身風險胃納量所做的「核保前」程序篩選,「不管是投保或續保,只要保險契約未成立前,保險公司都可以依照程序核保,這是商業保險常常在做的模式。」

施瓊華表示,最近許多民眾認為保險公司針對民眾投保、續保有主張不能重複投保,這是否牽涉到「複保險」問題。產險公司防疫保單採定額給付,裡面有綜合險與健康險,人身保險沒有適用「複保險」,因此沒有複保險的問題,「只要經核保通過,保險公司就應該就有效契約負保險責任。」

但現在主要爭議都出現在「核保前」的案件。施瓊華表示,保險公司基於風險管控進行核保,會考量公司風險胃納,以評估自己對於防疫險可以接受的量有多少進行核保,「現在是牽涉到核保通過前的程序,絕對不是外界所稱複保險,完全是各公司核保的篩選。」

施瓊華說,富邦產的情形,周一保險局請富邦說明,周二富邦針對核保政策對外說明,放寬已收取保費者同意承保。

但保戶無法理解,為何都收取保費,還無法通過核保,且是在這麼久後才通知不核保?施瓊華說,實務上如果是新件,就是以投保的要保書為準,如果是已投保第二年續保,則是續保通知,產險是一年期保單,不像壽險是保證續保,首次承保跟第二年續保時,保險公司可以做核保篩選,不只是考慮買過幾張,也包含對要保書內容審視等。

施瓊華解釋,就新件而言,產險公司如果是給刷卡單或帳戶扣款同意書,會等「核保通過後」才會扣款,若是收現金,則是預收的概念,要等核保通過後,現金才會入帳,要保書才會生效。若核保過程不符合保險公司要得客戶,假設客戶已投保3張,或買得額度高,超過保險公司可以承受的風險胃納,就會有很多核保考量點,核保通過後才去扣款。

針對續保,施瓊華也說,續保就有兩種,第一種是續保發出去只要保戶同意就生效;另一種是保戶同意後,保險公司還會做內部核保,「不管是投保或續保,只要保險契約未成立前,保險公司都可以依照程序核保,這是商業保險常常在做的模式。」而在富邦產的個案,後來富邦產認為,確實因為進件量過大、作業塞車,因此後來同意錢已收進來者就同意承保。

此外,針對今天兆豐產也公布,針對已投保多張防疫險保戶婉拒承保,有立委指出,兆豐產甚至把疫苗險也算進去。施瓊華表示,兆豐產現在的核保政策,針對防疫險現在是採取限只保一張,只會承擔一張防疫險,但並不包含疫苗險。

施瓊華指出,部分產險公司會把疫苗險算進去,有些是因為部份的疫苗險是綜合險,其保障範圍不只保因疫苗產生的不良事件,還有突破性感染,也就是確診的情況,就會理賠到確診治療費用與保險金,跟原來防疫保單的理賠項目一致,因此部份保險公司會併在一起綜合評估,希望能把資源留給還沒有買過防疫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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