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理賠 確立三原則

本土疫情延燒,指揮中心啟動輕症居家照護,防疫保單理賠隨之放寬。金管會昨(19)日拍板防疫保單理賠三原則,一為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理賠,以隔離期間認定「實際住院天數」。

再者因屬於無症狀或輕症,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三為確診定額補償金,保險公司得依契約條款約定進行理賠。

配合指揮中心於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對於未滿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且居家環境符合一定條件,可採居家照護方式管理,引起民眾關注自身的保障權益,因此金管會協調產、壽險公會訂定防疫保單理賠因應措施。

第一,就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在居家照護期間,可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

第二,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由於無須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因此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第三,針對確診定額金補償,由於無症狀或輕症仍是確診,保險公司仍會依契約條款約定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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