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陪同照顧者,「照顧者不在理賠範圍內」,無法理賠防疫險!立法委員林思銘23日偕同李德維委員、葉毓蘭委員,一起陪同新竹縣多位家長們共同召開記者會,向臺產公司控訴「防疫保單,台產只賣不賠?」
范小姐的2個孩子於今年1月初,受到新竹縣明新科大確診案例波及,接到居家隔離通知書。范小姐依循衛福部的防疫指引「當未滿12歲的孩子被隔離時,學童的媽媽或爸爸,以照顧者的身分一起陪同居家隔離」。
立委林思銘接受學童家長陳情指出,由於先前有買臺產的防疫險保單,在投保當時,就是相信一旦發生「居家隔離」的狀況,依照臺產的保險契約內容,臺產公司將給付10萬元保險金,多少可以彌補因隔離期間無法上班的經濟缺口,卻沒想到台產公司竟然以「照顧者不在理賠範圍內」為理由,而拒絕了范小姐的申請,讓她直呼難以接受。
林思銘指出,翻開台產當初所推的防疫險保單內容,第二條承保範圍明確寫著:「被保險人在於本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依中華民國各政府機關位防治法定傳染病之需要,被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隔離治療、居家檢疫或集中檢疫者,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內容的約定,定額給付隔離或檢疫補償保險金。」。臺產合約白紙黑字的明確列出保險理賠的要件,范小姐也符合上述規定,還出示了新竹縣府衛生局發出的隔離通知書,同時也未有保單內容第八條的「除外責任」的行為,但是台產就是不予理賠,總公司還因為相關案件發出「保險客戶若是因為照顧需求而被居家隔離,不在承保與理賠範圍」的聲明。
林思銘強調,不管是疾病管制署公布的防疫指引,或是其他縣市(如台北市)公布的「12歲以下學生確診或居家隔離配套措施」中就有提到「依兒少法規定,0-6歲幼兒不得獨處,12歲以下學生依衛生局現行規範須有家庭照顧者陪同孩童入住。」之規定,12歲以下孩童獨自居家隔離,試問是要如何照顧自己?身為父母者,當然需要陪同照顧,以確認孩子的身體狀況。但是臺產公司因為先前賠償了太多個案,就以發聲明的方式,私自、片面的限定理賠的條件與範圍,不單單是不合理,可以說是到了非常離譜的程度。
林思銘表示,台產的防疫險保單,當初強打保費只要500元,一旦只要確診或收到居家隔離等的通知書,就可以理賠10萬元,讓保險員接單接到手軟,投保的申請要花上好幾個月才能完成。對照當初台產保費收費神速,沒想到一旦面對理賠申請,卻是拖泥帶水、藉口推託!
林思銘向金管會保險局、衛福部疾管署表示,針對買了臺產防疫險保單,因為小朋友被匡列隔離,而家長也陪同隔離的保戶們,不應該出現有的家長獲理賠,有些家長卻無法獲得理賠的保險亂象,保險局應要求臺產公司給予相同的保險給付,更應儘速介入調查,不可坐視保戶權益而不顧!
資料引用於 : 台灣好新聞 | 記者季大仁 |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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